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近期拟“中秋节慰问食品实物提货凭证”以询价采购进行采购,相关信息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中秋节慰问食品实物提货凭证项目,交易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质量要求(必填) | 单位 | 参考数量 |
1 | 每张价格为人民币三百元整中秋节慰问食品实物提货凭证一批 | 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相关标准 | 张 | 697 |
2 | 每张价格为人民币四百元整中秋节慰问食品实物提货凭证一批 | 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相关标准 | 张 | 189 |
注:本次采购所有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地区正规渠道行货正品、原厂质保。参考数量不为实际数量,仅为本次采购项目参考使用,最终数量以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二、 产品质量及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投标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相关标准。
2. 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提供售后服务。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的准确性。
4.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如东本地大型商超(年零售额不低于300万元)
三、供货要求(此条必须完全响应,如投标人不能完全响可视为无效投标):
1.供货日期:2019.9.10-2021.9.10
2.交付及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中秋慰问食品实物提货凭证要求:中秋节慰问食品实物提货凭证持有人可不限次数,不限每次金额至成交供应商在如东范围内固定门店内凭此凭证分次或一次提取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范围内出售的供应商最终报出的价值的商品。
4、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人完成提货,提货完成后采购人将根据提货期间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纳入采购人供应商评价体系。
四、验收及付款方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最终提供的服务及提供货物应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项目结束后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全面验收;如供需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产品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有权鉴定部门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并交付实物提货凭证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款60%,三个月内付30%,余款10%在六个月内付清货款。
3.付款: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及正式发票等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采购文件领取:按照询价采购方式向目标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
本项目联系事宜:
1.联系人:陈哲
2.电 话:1360627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