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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中医院血气分析仪前期论证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近期拟购置“血气分析仪”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前期论证公示并择期组织咨询前期论证,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相关信息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血气分析仪

2. 项目编号:S2019Q-S002

二、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原厂保修

1

血气分析仪

1套

90000

进口

3年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上表。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7.不接受联合体论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领取文件报名信息

1.领取文件时间:2019年6年5日至2019年6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如东县中医院 设备科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进行资格预审: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制造厂商授权代理销售证明书(如为代理商)

说明:代理商/经销商要求南通地区及南通地区以上代理,授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对医院单独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要求是厂家或不低于华东总代理直接授权,不接受二次授权。

⑧自带U盘拷贝相关电子文档。

五、文件接受时间:

1.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8:00

2.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下午17:00

3.文件接受地点:如东县中医院住院部五楼设备科

4.文件接受人:顾玮

六、前期论证时间、地点:

1.前期论证时间:具体前期论证时间院方通知。

2.前期论证地点:如东县中医院住院部16楼东会议室

七、前期论证文件制件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联系人:顾玮     

2.电  话:15062722086

2019年6月4日